法国农业土地生物监督处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31页(267字)

法国1999年《农业指导法》第91条规定,不履行本法有关土地生物监督规定的提供相关信息的义务者,应罚款100000法郎。对下列情况课以6个月刑期和200000法郎罚款;操作者不执行《农法》364条第四点规定的义务;拒不执行364条第五点规定的措施。违反本条规定的任何一种违法行为的自然人亦会招致刑法的补充惩处。在刑法第121-2条规定的条件下,犯有本条规定之违法行为的法人可以被宣布负刑事责任。对法人可根据刑法131-38条规定的方式课以罚款;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宣布决定的发布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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