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面包供应措施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31页(611字)
1981年10月17日罗马尼亚国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地区自行管理和自行供应、以及保证对居民良好地供应面包、面粉和玉米面的一些措施的法令》。共17条。法令指出,为了保证对各阶层劳动人民的面包、面粉、玉米面和其他产品的良好供应,防止投机倒把,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决定颁布此法令。法令规定,为了保证对全体居民的面包、面粉和玉米面的良好供应,这些产品要实行定点销售;根据居民的平均消费量和统一的合理饮食需要,每年确定每人平均对面包、面粉、面粉制品和玉米面的消费量;城市居民在1981-1982农业年度的人均消费量是:面包、面粉、面粉制品和玉米面折合成的小麦和玉米,其数量不超过150公斤小麦和30公斤玉米;为了保证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的供应,农业单位在制定农业生产年度计划时,规定确保满足折合成150公斤小麦和30公斤玉米的人均消费量;丘陵地区和山区及非产粮地区的居民,由供销合作社向他们供应面包、面粉和玉米面,这些食品折合成的小麦不超过120斤至130公斤,玉米不超过30斤至40公斤。法令还规定,市人民委员会必须采取措施,责成国营和合作社商业单位向居住本地区或本地单位工作的公民出售面包、面粉和玉米面;购买面包或其他面粉制品用作牲畜的饲料,属于犯罪行为,要绳之以法;粮食不能作为私人买卖的物品;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和个体农业生产者,可以按法定价格出售自产的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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