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粮食管理基金用途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44页(187字)
韩国《粮食管理法施行令》规定,粮食管理基金须用于如下所定事业:(1)购买由政府管理的粮食,购买和制造其包装物;(2)基金管理下的粮食保管设施的设置;(3)通过借款而进口的粮食中由基金会管理的粮食的专卖;(4)通过借款或其他契约而进口的粮食中由基金会管理的粮食还本付息;(5)借款的还本付息;(6)对粮食管理特别会计的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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