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1994年食品保护机构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50页(369字)

几内亚于1994年2月14日颁布《关于建立国家消费者委员会的法案》。该法案是建立于同日颁布的《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管理食品、货物、服务及商业欺诈行为的法案》的基础之上,规定成立由共和国总统任主席的国家消费者委员会。其建立目的在于:(1)保护消费者权益及其经济合作伙伴利益,特别是可以代表他的专业组织和机构;(2)调整农产品商品生产及其监督管理政策;(3)通过检验法案实施部门的行为报告来改进法规的执行。常驻总秘书监督国家消费者委员会工作的执行,为召开会议准备资料,起草草案,分发资料,总秘书没有任何特权和阶级差别。法案还规定,该委员会通过农业及牲畜资源部行使权力。计量和标准化学会与委员会联合工作,他们的工作范围涉及委员会的所有规章和标准设定活动,并为委员会的总秘书长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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