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1990年化肥控制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65页(370字)
英国1990年6月1日颁布《硝酸钾敏感地区法》。该法指定特定地区作为硝酸钾敏感地区,以控制或防止硝酸钾进入与用于农业目的土地相连的水域。该法只在英国适用。部长经授权达成协议强制履行义务、涉及到硝酸钾敏感地区任何农用地的所有者要进行土地管理。法规规定了一个基本方案协议和义务要求。这些义务包括化肥使用时间及应用限制,半流质稀薄混合物的储存,猪及家禽饲养绿地种植及转换的限制。法规规定了达成协议的申请条件。在协议期间,如果土地占有者改变作法,部长将经授权占有全部或部分付款。英国1990年6月6日颁布了《硝酸钾敏感区法规修正案》。该法规修正了1990年《硝酸钾敏感区的法令》及只在英国适用条款。法规根据化肥中氮的含量表述了“经济最优”的定义并将限制使用化肥修改为限制这类化肥中氮的数量的使用。
上一篇:西班牙1991年化学肥料立法
下一篇: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