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农业机械化基金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30页(182字)

韩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规定,为确保促进农业机械化事业所需财源,政府设置促进农业机械基金。基金由政府捐款、从国外借款、个人和团体捐款、运用基金所取得的收益金等构成。基金主要用于购入农业机械或支援农业,促进农业机械的共同利用,加强农业机械研究、开发或调查,支援农业机械的技术训练或事后服务。基金由农水产部长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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