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机技术评定调整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35页(319字)

日本1978年《农业机械使用人员技术考核评定实施细则》规定,对以旧纲要为基础的认定者按下列各项进行以纲要为基础的技术种类和级别的调整:(1)拖拉机技术初级、联合收割机技术初级和农机维修技术初级认定者,在完成评定委员会规定的技术认定者讲习会、农作业安全培训和农业机械实地培训后,可以调整为农业机械技术2级。(2)拖拉机技术中级、联合收割机技术中级认定者,在完成评定委员会规定的技术认定者讲习会、农作业安全培训和农业机械实地培训后,可以调整为农业机械技术1级。(3)拖拉机技术中级、联合收割机技术中级,在接受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高级培训之后,经评定委员会审查,可以调整为农业机械技术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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