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国营农场报酬标准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49页(272字)
1971年6月14日苏联部长会议国家劳动工资问题委员会和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主席团决议修订发布《国营农场和其他国营农业企业工人劳动报酬标准条例》。目的:加强国营农场和其他国营农业企业工人对提高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和畜牧业产品率的物质兴趣,保证不断发展优质廉价食品和工业原料的生产。条例共44条。主要规定:对农场工人实行包工奖励制、计件奖励制和计时奖励制。对不同地区不同工种的计时工和计件工规定了不同的日标准工资。对各种工人规定了“补充劳动报酬”和奖励办法,同时规定了一名工人一年内奖励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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