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合作社解散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40页(183字)

根据美国合作社法律文件样本记载,可对股份合作社解散作如下规定:在合作社解散时,在付清了合作社的全部债务,按票面额退回了股东的股份,退回了社员通过惠顾活动提供的全部资本以后,剩余的合作社财产应按照每一个社员(包括过去的社员在内)在合作社总的交易额中的比例退还给每一个社员(包括过去的社员在内),除非法律有另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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