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合作社秘书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40页(222字)
根据美国合作社法律文件样本记载,可对合作社秘书职责作出以下规定:(1)秘书应保全本合作社和董事会所有的会议记录,有权保管和检查合作社的全部记录。(2)秘书应同董事会主席一起签发社员证书和根据董事会委托签署的其他有关文件。(3)应向合作社社员大会年会报告有关其办公室的全部事务。(4)保管合作社印章。(5)保存完整的社员记录。(6)提供按法律应该提出的一切报告。(7)完成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上一篇:美国农业合作社限制立法
下一篇: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