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夏朝农业政策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93页(272字)

根据古文记载,农业在中国夏朝经济中已占重要地位。《论语·宪问》说,“禹稷躬稼而有天下”,《论语·泰伯》说,禹“尽力乎沟洫”。这些话说明夏人对农业是很重视的,同时也知道夏已开始开沟洫以引水或排水。关于农业法律制度,据《史记·夏本纪》记载:“自虞、夏时、贡赋备矣”。这说明夏朝已出现征收贡赋的要求。《孟子·滕文公上》载:“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贡者,校数岁之中以为常”,即以若干年收成的平均数作为征收标准的一种定额贡纳制度。从中可见夏朝农业赋税规定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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