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森林经营分类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39页(234字)
尼泊尔1992年《森林法》中,决定将政府所有的森林经营目的分成5类:村社林,指法案中规定的经营权归林地使用者的国有林地;租赁林,指租赁给私营企业、团体、组织和工业部门以更新、造林,且主要以木材生产为经营目的国有林地;国有林,指仍由政府经营管理以满足国家经济需要的林地;防护林,指由政府进行经营,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和满足森林传统用途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国有林地;宗教林,指用于特殊宗教目的的林地,不允许进行商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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