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尔森林没收查封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42页(313字)

尼日尔《森林法》第35条规定,无正常手续的砍伐、或收获的木材、产品将一律查封和宣布没收。工具、车辆或其他运输工具和直接用于犯罪的牲畜,均可查封、没收。第36条规定,当没收的物品、产品、运输工具和牲畜不能查封时,法庭宣布用罚金代替没收,其罚金总数与上述物品、产品、运输工具和牲畜的价值相等。意外损失不包括在内。进行没收时,调查笔录将包括没收、查封的物品、产品、运输工具或牲畜的具体内容。第37条规定,在偿付扣留物相当的保证金的情况下,法院院长可以宣布对已查封的工具、运输工具和牲畜临时起封。第55条规定,国库负责接收因违反本法被裁决和宣判的罚金、费用,没收的财产和赔偿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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