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牲畜围场销售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873页(471字)
美国《批发商和牲畜围场法》规定,销售代理是指在被委托的基础上参加牲畜的买卖的商业行为,或提供如出售、饲养、喂水、管理、运送、称重及其他牲畜经销服务。市场代理也必须遵守本法。根据该法规定,牲畜围场和销售代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是合理的和不带任何偏见的。不管是牲畜围场还是销售代理所提供的牲畜围栏服务的收费都必须是公平的,合理的和不带任何偏见的。他们在贸易性的牲畜围场从事商业业务必须将所有的收费计划表向农业部农产品销售服务局批发商和牲畜围场处备案,收费计划表将在牲畜围场公开以便接受公开检验。在新的收费计划备案时,批发商和牲畜围场处可以举行一个听证会,以决定收费或影响收费的规定和行为的合法性。该处有权推迟收费计划表的实施,并在举行听证会后,发布一个适当的决定。牲畜围场主和销售代理者有遵守并实施公正、合理和没有偏见的行为的法定义务。如果农业部长认为任何收费、规定和行为是不公正的,不合理的和带有偏见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适当的建议。违反本法规定的牲畜围场主和市场代理人,应受到不同程度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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