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渔业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24页(344字)
法国西濒大西洋的比斯开湾,东南滨地中海,海洋渔业资源丰富。法国是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参与并执行共同体的渔业立法和实施,并于1977年颁布一项法令,宣布在多佛尔海峡、英吉利海峡和大西洋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还为加强外国捕捞管理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法国重视淡水捕鱼管理,在《乡村法典》中,对实行渔业许可证管理、缴纳捕鱼税、实行禁渔区、禁捕区、防治渔业资源污染等作出规定。法国积极开展渔业国际合作,同挪威、瑞典、德国、英国、西班牙等国及法罗群岛当局签订有双边渔业协定,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水域保持着传统捕鱼权。法国还同塞内加尔、摩洛哥、毛里塔尼亚、加蓬等国签订捕捞热带金枪鱼合作协议,还同北美、南美和亚洲一些国家签订了各种捕鱼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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