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渔业无线电讯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95页(234字)

1979年6月,国家水产总局颁布《渔业无线电管理条例》。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无线电管理规则》制定,共7章36条。条例对电信管理机构设置、渔业无线电台的设置、通信网路组织、通信保密、通信设备管理、奖励与惩罚等问题作出规定。条例规定,1964年7月28日原水产部下达的《关于加强水产系统无线电台通讯管理问题的意见》即行废止。1996年8月9日,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农业部重新发布《渔业无线电管理规定》,共9章4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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