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商店的火灾危险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二卷》第997页(5763字)

(一)商品流通场所火灾突出

近年来,商品流通场所发生火灾较突出,仅以1996年为例,发生在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流通场所的火灾就有2856起,死亡人数223人,伤残人数有347人,直接经济损失22470.9万元,损失数占火灾损失总数的21.8%,比上年上升16.5%。例如,河南郑州天然商厦大火,1995年1月20日发生火灾,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郑州天然商厦隶属于河南省中原石油天然气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气总公司),位于郑州市中心二七广场东北侧,占地300m2,商厦营业厅共5层(地下1层、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17700m2,中间有共享空间贯通天井。商夏东侧是与之连为一体的8层天然大酒店。

天然商厦原名人民商场,1987年兴建,共4层,1990年1月开业,1992年10月更名为天然商厦,1994年又加1层,现有职工925名。

2.起火经过及扑救情况 1月20日8时15分,天然商厦职工正排队等着入场,这时商场值班电工周保庆合闸送电,最先进场的职工董艳等人发现二楼西针织二部床上用品处着火,遂喊“失火啦”。商厦动力设备部经理崔京生在送电后发现二、三楼的总电闸跳闸,随即又合闸,这时有人打电话说商场着火,崔上关掉了电闸。刚进商场的职工一听着火,都慌忙跑出了商场。

8时22分,郑州公安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在5min内调出10个公安消防中队、16个专职消防队、56辆消防车奔赴火场。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奋战,于10时30分将火扑灭,救出被困人员13名,保护了商厦1楼和地下商场的全部商品以及3楼的部分百货商品,价值近5000万元。

3.火灾损失 烧伤7人,将商厦2~4层的针织、服装和部分百货商品烧毁,过火面积6700m2,直接经济损失2096余万元。

4.火灾原因及主要教训 火灾系二楼针织二部床上用品附近水泥柱下方压底盒内铝线和铜线接头处短路打火,引燃附近可燃物所致。主要教训:(1)商厦用电管理十分混乱,电气设施的安装、使用严重违反安全规程。(2)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主要消防设施不健全,均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消防监督部门进行防火审核。(3)商厦不注重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职工自防自救能力差。部分职工不会使用消防器材,不能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4)商厦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消防管理长期处于混乱状态。

又如,湖北武汉皇宫照相器材部火灾。其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皇宫照相器材经营部是省经贸厅化工进出口公司与香港普时有限公司合资的“湖北作新实业有限公司”(1985年注册)的下属机构,该经营部位于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10号大楼一楼,该大楼始建于1926年,高23.7m。

2.起火经过及扑救情况 1月17日12时55分,“皇宫”正在值班的保安员郭胜、汪军二人,发现东南角一楼吊顶冒出浓烟,立即报警。武汉支队13时3分接到报警后,相继调集了城区11个消防中队和铁道部江岸车辆工厂等7个企业专职消防队的48辆消防车、380名消防人员前往火场,同时请求上级调动了江岸、江汉公安分局,市局防暴队、交管局、三处、八处等单位700余名干警及市自来水公司、市供电局、急救中心等部门同志到现场协同作战。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奋战,将火扑灭。

3.火灾损失 烧死10人,烧伤7人,过火面积3192m2,直接经济损失190余万元。

4.火灾原因及主要教训 火灾原因是安装在经营部一楼大厅东南角出口处的一台日本三菱牌空调机(功率为30匹)送风管道温度过高,长时间烘烤炭化风管附近的可燃物而起火成灾。主要教训:(1)违章改装空调,造成送风管道温度过高引燃可燃材料。(2)装修未经消防建审,大量采用可燃物装修,电器线路乱拉乱接,消防通道严重堵塞。

再如,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贸易大厦大火,其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中山路贸易大厦位于中山路104号,属新疆兵团农六师,1985年11月11日营业,是集办公、商业于一体的综合性大楼,12层(含地下一层),高45m,建筑总面积16700m2。三楼商场全部为个体经营摊位,主要是嘉伯公司服饰专卖、佳佳针纺商场、通达商场、真丝精品世界服装专柜。

2.起火经过和扑救情况 6月8日4时许,乌鲁木齐市中山路贸易大厦三楼商场起火,市消防支队4时33分接警后,调集3个中队17辆车、76人参加灭火战斗,于5时30分将火扑灭,保住了三楼近一半的商品和其他楼层,共抢救疏散人员62名。

3.火灾损失和火灾原因 直接财产损失262万元。真丝柜台西侧吊顶处日光灯灯箱内镇流器引线与电源线连接处接触不良,造成接触电阻过大,产生高温引燃可燃物。

4.主要教训 (1)值班员失职,未及时发现延误报警。(2)对外出租的三楼存在火险隐患,多年来一直没有整改,特别是没有设置火灾报警系统。主副楼防火分隔不符合规范要求。(3)商场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对消防部门多次检查提出的火灾隐患没有采取整改措施。(4)商场多次装修后,窗户全部封死,且采用的可燃材料没有拆除。

(二)引起高层商店建筑火灾直接原因

引起高层商店建筑火灾直接原因较多,不过多一点与少一点之分,有的原因在高层商店建筑并不存在,故见不到。现举例如下:

1.上海中国第一百货商店,该楼从1958年8月以来就发生了三次火灾,第一次火灾由于堆放在商店地下室布伞、油布潮湿,发了霉,便在烈日暴晒,未经彻底散热,仍堆积起来,以致温度升高而自燃起火,幸亏堆积物上部有一个自动喷水头开启喷水,将火扑灭;第二次在1965年3月,在首层橱窗内,电动模型灯泡将贴近的可燃布景烤着起火,也是一个橱窗内自动喷头开启将火扑灭;第三次在1976年5月,在商店建筑第8层加工厂静电植绒车间,由于积聚,产生静电火花,引燃飞绒起火(静电植绒车间没有自动喷水头,大火便着起来,把生产出的成品、原料和生产设备等烧毁,损失数十万元。

2.布加勒斯特百货商店发生火灾,烧掉了许多商品种部分商店建筑物,死亡4人,伤70余人,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59万余元。其原因该百货店有关人员违反操作规定,擅自在营业时间内动火焊接,致使火花飞溅到可燃物上引起一场大火。人们发现火灾时,仅仅是电梯井附近的塑料制品和织物在燃烧,在场的职工群众试图用简易灭火工具扑灭火灾,但由于商店内有大量可燃物,火势燃烧越来越猛烈,蔓延迅速,灭火不奏效,延误了报警时间6、7分钟,那些琳琅满目的商品,顿时淹没在火海浓烟之中,付之一炬。起火当时,商店内约有顾客1600人(其中大多数人集中在商店的1、2、3层),另外商店职工400人。消防队接警后先后出动24辆消防车奔赴火场,到达火场时立即开动扩音器,安定被困群众的情绪,并派出12个救险小组,利用消防梯登高,抢救出165人。同时,喷射大量水和一些干粉,经过一个多小时灭火战斗,大火才被扑灭。

3.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中心的杰格勒斯百货商店发生重大火灾,烧毁一座大楼,营业面积3万多平方米,以及大量货物,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1.006亿元余元。其原因是:在改造老楼时,一部钢木构件制作的自动扶梯,在切割之前,即21时52分关闭了整个火灾报警系统。切割作业开始不一会,金属熔渣飞溅到可燃物上,引起火警,作业人员用几只灭火器将火扑灭后,又继续进行切割作业,金属熔渣又溅落到自动扶梯上(1至2层的自动扶梯),当即起火,火势迅速蔓延扩大,很快燃烧到可燃吊顶,起初,作业人员试图再次用灭火器进行扑救,但不奏效,几分钟以后,作业人员就告诉商店值班人员,于22时41分向消防队报警,但火势越来越旺,消防队到达火场,见火势燃烧猛烈,先后出动各种消防车65辆,出动消防人员548人,共铺设水带1万多米,出水枪40支,大口径水枪(水炮)10支,使用呼吸器270只。消防队到达后,由于商店内有大量可燃物,火势越来越猛,燃烧速度不断加快,燃烧面积迅速扩大。这时,消防队决定通过楼梯间,利用室内消火栓对火势发动进攻。但楼梯间没有考虑排烟设备,烟雾密布,温度很高,消防人员难以进入,严重地影响了灭火战机。随着燃烧时间的增长,火势愈加猛烈,到了翌日零时三分,整个商店1/3被烧毁,而火势却有增无减,部分不完全燃烧的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比例,遇火不时引起爆炸,局部墙壁倒塌,形成一片火海。此时,消防员采取从大楼外面窗口射水和室内大量射水的夹攻方法,经过3个多小时的战斗,基本上控制了火势蔓延。不料,到翌日1时左右,相连的商店新大楼突然燃烧起来,由于大楼布置混乱,各个区域之间的防火分隔不完善,致使火势迅速蔓延扩大,燃烧面积越来越大,楼梯间内浓烟翻滚,温度急剧升高,消防员不能利用消火栓进行扑救,但他们克服了扑救中带来的许多困难,经过8个多小时艰苦战斗,将大火扑灭。

4.山东省滕州市商业大厦,于1993年6月10日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94.2万余元。其原因是电线短路打火,引着地面上的聚氨酯泡沫体蔓延成灾。6月10日12时20分发生火灾,腾州市消防中队12时30分接警后,立即出动14辆消防车、62名干警赶往火场,在当地驻军和群众的协助下,于17时40分将火扑灭。

(三)在设计上存在问题举例

1.防火分区面积偏大或没有防火分区

大、中商店,高层商店(含综合性商业建筑)商场建筑,全国大中城市上千余个,其中95%以上的商店建筑防火分区超过规范规定,但没有考虑防火分区措施。划分防火分区的作用在于:对于有的高层建筑规模大、空间大,尤其是商业楼、展览楼、综合大楼,用途广,可燃物量大,一旦起火,火势蔓延迅速、温度高,烟气也会迅速扩散,必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因此,除应减少建筑物内部可燃物数量,对装修陈设尽量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以及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之外,最有效的办法是划分防火和防烟分区。

例如某医院大楼,每层建筑面积2700m2,没有设防火墙分隔,也无其他防火安全措施。三楼着火,将该楼层全部烧毁,由于楼板是钢筋混凝土板,火才未向下蔓延。而某学校一座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学生宿舍楼,占地面积为1312m2,由于设了三道防火墙,起火时,防火墙阻止了火势蔓延,使2/3的房间未被烧掉;又如美国26层的米高梅饭店,内部设有2076套客房、4600m2的赌场、1200个座位的剧场,可供11000人就餐的8个餐厅以及百货商场等。该饭店设备豪华、装修精致,是一个富丽堂皇的现代旅馆。但是,设计时忽略了建筑物的防火安全,致使建筑物内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主要问题是:采用了大量的可燃建筑装修材料,家具和陈设大多数是木质等可燃材料,致使室内火灾荷载大;大楼又缺少必需的防火分隔,甚至4600m2的赌场内,没有采取任何防火分隔和防烟措施。防火墙上开的一些大洞孔,穿过楼板的各种管道缝隙没有堵塞。因此,当1980年11月21日一楼餐厅发生火灾时,由于发现较晚,扑救不奏效,火势迅速蔓延(餐厅内有大量的可燃物),顿时,餐厅变成了一片火海。由于没有设防火分隔门,火很快通过门洞扩大到邻接的赌场。这场火灾导致84人死亡和679人受伤的惨重恶果。

2.高层百货楼、综合商业楼和超市商场,地面高度超过24m应设防烟楼梯间,但设置的是敞开楼梯间或封闭楼梯间,不符合规定。许多百货楼、综合商业楼已经证明,由于空间大,可燃物多,营业时间长,停留的顾客多,一旦发生火灾,危害大,如图3-5-19。

图3-5-19 不设防烟楼梯间示意图

3.高层商业建筑设有自动扶梯不采取任何防火安全措施。为了使自动扶梯防止火灾蔓延,应采取分隔设施,不然连通层叠加计算防火分区面积,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4.高档综合商店建筑只设置普通电梯,没有考虑火灾时疏散抢救的功能。有的高层商业楼不仅将普通电梯设在商业建筑的中庭内,作为顾客游览观光之用,四角除立柱(金属立柱和横撑等构件外),全用普通玻璃将三面围护起来,一面为出入口,也是玻璃门,平时给顾客按按钮来回升降,没有考虑火灾时应急疏散抢救的功能,很不安全。

5.高层商业楼为了美观,同其他高层或多层公共建筑一样,在外墙面采用玻璃幕墙日益增多,国内外有些高层或多层商业楼也多采用玻璃幕墙,有的防火分隔处理好一些,有的防火分隔处理不好,一些火灾证明,而且将继续证明,是火灾蔓延的重要途径,容易形成大面积火灾,造成不可设想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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