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平仓的业务操作程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商业出版社《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手册上》第642页(399字)
(一)通知
交易所以“强行平仓通知书”的形式向有关会员下达强行平仓要求。通知书除交易所特别送达外,随当日结算数据发送,有关会员可通过会员服务系统获得。
(二)执行及确认
(1)开市后,有关会员必须首先自行平仓,直至达到平台要求。执行结果由交易部审核;
(2)超过会员自行强行平仓时限而未执行完毕的,剩余部分由交易所直接执行强行平仓;
(3)强行平仓执行完毕,由交易部记录执行结果并存档;
(4)强行平仓结果随当日成交记录发送,有关会员可通过会员服务系统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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