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谱与染色配色图及染料用量范围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皮革工业手册制革分册》第753页(714字)

(一)色谱与染色配色图

色谱 (单位:nm)

表8-15 吸收和反射

物体在可见光区内有选择地吸收某些波长的光是物体产生颜色的必要条件。例如:一个物体吸收了白光的紫-黄色部分,其余的光被反射出来,那么该物体就呈紫蓝色。如果所有的光都被反射,那么物体呈白色,如果所有光都被吸收,那么物体就呈黑色。

三角形配色图

在三角形三条边上的颜色都可由三原色(红、黄、蓝)两两混合配成。三角形内的颜色都含有三原色的颜色。

(二)染料用量范围

染料的用量,除受坯革的性状、染色的工艺参数及染色助剂等因素影响外,尚取决于染料的强度,所用染料因其强度不同,则用量也不同。因此,所列染料的用量范围,仅供参考(染料用量均按削匀革重计)。一般:

生产正鞋面革,常用量为0.8%~2.5%;

生产正面服装革,常用量为1.5%~3%;

生产绒面革,常用量为2.5%~5%。

在染浅色时用量可较小,反之,染深色革时用量须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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