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资产的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上》第588页(521字)

其他资产包括特准物资储备、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

特准物资储备,是指具有专门用途,但是不参加生产经营的经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特准物资储备的专门用途,一般是指国家应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特殊需用。

银行冻结存款和冻结物资。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或企业的物资等财产实施强制执行的一种措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裁决规定的义务,而银行有存款、企业有物资的,人民法院有权冻结存款和物资,有权向有关的银行或企业发出协作执行通知书,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或物资,不准被执行人提取或转移。冻结是一种临时性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义务,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冻结。

涉及诉讼中的财产。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案件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和配合下,为解决案件而依照法定程序所进行的活动。涉及诉讼中的财产,主要是指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企业对这些涉及诉讼中的财产,不得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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