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妥善保管自己的纳税资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上》第1402页(355字)

企业的纳税资料范围是相当广泛的,不仅仅包括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企业生产经营的帐册,凭证,也包括企业留存的纳税申报表、代扣(收)代缴报告表及有关财会报表,此外,还包括企业的发货票。

许多企业都忽视发货票的管理,却不了解发货票是会计核算和税务稽查的重要凭证,企业发货票的保管包括空白发货票的保管和使用过发货票存根的保管。企业的空白发货票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不得擅自毁损。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对于丢失、损(撕)毁发票,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未按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等等行为,由税务机关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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