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西北大学出版社《现代实用文体写作大全下册》第350页(1504字)
(一)借据的定义和作用
借据又称借条,是向个人或单位借用现金或财物时留给出借方的单据,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
在生活中,朋友、邻居和亲戚之间相互借用钱款、物品是常有的事。以往,出于朋友、亲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多以口头约定为凭据,且多数都能如期归还,相安无事。但也有一些教训:借方或有意、或无意,不再履行归还的责任,令出借方十分无奈,甚至有因此告上法庭者。但因没有凭据,法庭也不能准确判定谁是谁非。现在是强调法制的社会,人们应该逐渐养成借东西写借据的习惯,特别是向别人借钱物的一方,更应主动留下凭证。而出借方在借方归还的时候,应将借据还给借方或当场销毁。
借据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个人出具的借据,无论是向别人还是向单位借债借物,借据上只需有当事人签字即可;二是单位出具的借据,需要加盖公章并由经手人签字。
(二)借据的写作
1.标题
标题一般写为“借据”或“借条”。也可以不写标题,但不写标题的借据有其专门的格式,要在第一行写上“今借到”三字,然后转行继续书面所借物品及归还日期等。这样的写法,“今借到”三字,实际上起到了标题的作用。
2.正文
借据的正文有三大要素,缺一不可。这三大要素分别是:
出借方名称。出借方如是个人,就写明个人姓名;出借方是单位,则写单位名称。出借方名称前,要加写“今借到”或“今向”的字样,构成:“今借到×××人民币贰佰圆整”或“今向×××借用××一件”的格式。
所借物品及数量。如果是钱币,要写明币种,数量要用大写。如果是多种物品,要一一写出各种物品名称和件数,并在交接时仔细核对。
归还日期。可写为“×天后归还”或“×月×日前归还”。
3.签字盖章及日期
借据要有借方的亲笔签字,否则无效。如借方是单位,既要有经手人签字,还要加盖单位公章。
别起一行写明立据日期。
【例文一】
借据
今借到学院财务室人民币叁仟圆整,作为出差之费用。日后按规定报销,多退少补。
此据
借款人:许怀宇
2003年6月15日
(此为向单位借款的借据,写明了出借方名称、所借数量及归还方法,有借款人签字,是一篇规范的借据。)
【例文二】
借条
今向厂宣传部借用尼康牌单镜头反光照相机一架,机身号码为××××××,三角架一支,为离退休老同志旅游照相所用。三日后归还。
此据
离退休办公室(盖章)
经手人:王学平
2002年5月10日
(因所借为贵重物品,特意写明物品号码,以防错混,这种做法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