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收日本驻华使馆节略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331页(392字)
【事件内容】:
中国外交部9月13日以节略声明:“日俄两国关于东清铁路一部分之让与,虽商议成立,中国政府不能承认”等语。
查中国政府主张之根据,该节略中未经叙明,帝国政府无从考量。俄国对于东清铁路之权利,现既为中国政府所承认;今日本依与俄国之协定,将继承同一之权利,而中国政府陈述异议,是以许之俄国者拒绝日本,明明为偏颇之措置矣。此等办法,自中日两国之睦谊上观之,信为非中国政府之真意。
至中国政府为尊重中俄两国之契约,及中国领土主权,而唤起帝国政府之注意,其意更不可解。此条铁路之让与,其实质于中国契约上之权利,及领土主权,毫无消长。若中国政府此次之抗议,对于帝国政府有何不信,或不公平之意旨,帝国政府不得不痛惜为东亚大局今尚存此谬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