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农代表团致外交部节略160号(1)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384页(213字)

【事件内容】:

本代表接得报告谓:于9月25日,所称中东铁路股东,将在哈尔滨开股东会议。为此备具节略,请贵总长注意。查中东铁路一事,为中俄间主要问题之一,毫无疑义。此种问题,暨其他各问题,中国政府既于9月7日节略内正式承允,不久即与本全权专使讨论。故本专使对于此种会议,务必严重抗议。盖现状既属非法,且无条约之准许也。深盼类此事实,勿任发生。贵国政府对此如何办理,并请见示为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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