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民众力争路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667页(1503字)

【事件内容】:

哈市抗路会通电抗日,学生界结队游行示威。

长春通信云:满铁强索吉会、长大建筑权,哈尔滨各法团即联电奉张,请其拒绝,嗣后风云日恶,签字之说,已弥漫辽东,吉长市民继起抗争,函电交驰,群情愤慨,……哈尔滨市民抗路联合会,续于5日午后三时,假滨江教育会内开委员会,当经议决办法四条:一、急电国民政府,向日本提起重要抗议,否认局部外交;二、电奉张向日人力争,并拒绝调印;三、电日政府,促醒其侵略满蒙之野心;四、通电全国民众一致反抗。

兹录其致奉、吉电文如下:

日本政府乘我东省大丧后,人心甫定,南北统一未臻妥协之际,恃其强权,无理要求修筑吉会、长大两路,以遂其并吞全满之野心;视我如高丽、台湾,已大胆露骨,毫无避忌。凡我同胞,稍具血气,誓难承认;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希我公奋发英断,严重交涉,坚决拒绝,以保我领土主权而全同胞生命。临电激切,曷胜惶悚!

哈尔滨之工大、法大、医专及区立各中学校、女子一中各校学生约一千余人,亦于是日早十时许,举行结队示威游行,先在新市街工大集合,然后出发,各执小旗,上书标语,另有大布旗数面,书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反对吉会长大路借款、收回路权拒绝签字等字。工大学生持为前导,沿中央寺院铁道街,经哈尔滨站、长官公署蜿蜒数里,电车停驶,齐呼口号,并散发各种宣传文,其概要凡六:一、打倒日本之侵略满蒙政策,二、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三、对日经济绝交,四、膺惩卖国贼赵镇,五、全国民众一致抗争,六、奋斗到底至死弗懈。至路旁之演说队,尤为淋漓激昂,声嘶力竭。民众耳听之余,亟为愤慨,特别区警署深恐过激肇事,全体警士出维秩序,直至下午二时许始散云。

(《关外民众力争路权》,《民国日报》1928年11月12日)

[哈尔滨各学校学生于1928年11月4日]组织哈尔滨学生维持路权联合会,于5日举行示威运动,参加之学生约六千人。……6日,学生会决议于7日做学界大宣传。7日晨各校学生正拟整队出发,乃悉东特当局有电话禁止学生运动,于是游行示威乃不得不暂时停止。……学生等……秘密会议,仍决于9日举行大游行及大宣传。9日晨八时,各学校学生均齐集本校;八时三刻,各由本校出发,齐向南岗下坎东特第二中学对面之空场集合,到会男女学生约五千人,九时半出发,一面高呼口号,一面向道外(滨江县治)前进,高拥哈尔滨学生维持路权联合大会之大旗。当行至道外时,观众约万人,交通为之断绝。此时滨江县之武装警察及滨江镇守使署之武装兵士,均荷枪实弹,披戴齐备,防守各处街巷,有若大敌当前;群众向前通行,彼等即实行干涉,不许通过。……乃滨江警厅武装警兵,见群众涌进,于是乃实行开枪,前后凡百数十响,群众在枪弹下,呼号奔退,冠履散失,狼藉满地,伤者累累,呻吟于血泊中。据概略之报告,受轻伤者数十人,受重伤者数人;其中有女生一名,受伤最重,现已移入医院施治,恐有性命之虞。惨剧发生后,哈地各界,愈形愤激,佥以学生运动,纯出于爱国热忱,官厅既不保护,反而从事摧残,实无人心之至,日内决将此种情形通电三省当局及国府,请予严惩。学生方面,曾在某处开紧急会议,议决通电全国及国府与东省当局,一致声讨此次主张开枪之主凶,对于抗路事件仍抱定不达到目的不止之决心云。

(《哈尔滨民众流血——为争路权举行示威运动》,《民国日报》192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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