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外务大臣币原喜重郎致代理驻华公使重光葵等函(第1493号)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683页(4136字)

【事件内容】:

关于满洲铁路问题,鉴于最近两三年的事态发展,认为有必要研究其对策。近来曾参考满铁方面的意见,用心探讨了大体方针。本年3月18日还同仙石满铁总裁进行了协商。总之,近来中国方面的排外运动特别是收回国权的热潮日益高涨;现在看来,不仅修筑满铁营养线有困难,中国方面还自行修筑竞争线,企图将满铁置于死地。对中国方面的各种不当行为,我方虽提出抗议,结果毫未奏效。此种形势如任其发展,在本问题上的彼我关系将日益恶化,恐不无导致局面无法收拾之虞。当此之际,在贯彻我方共存共荣的根本精神的同时,对今后中国方面修筑置满铁于死地的竞争线时,虽应竭力设法加以阻止,但政府以及满铁却都不应该受过去做法的束缚,要尽可能地对中国方面表示宽大的态度,以期调整彼我之间的关系,实属重要。

关于本问题的大体方针,如附件第一号所述意旨;对此,请充分了解并留意中国方面的态度,必要时与满铁方面联系,及时地采取适当措施。此外,关于此项铁路问题的我方态度,中国方面以至第三国方面将进行各种猜测,并非不可能遭到以下批评,即满铁谋求保持在满洲的独立地位,对中国方面的任何计划都企图加以阻止。因此,今后认为有必要说明关于此项问题的我方态度时,可按附件第二号的意旨进行处理。

本函发至:驻华中重光代理公使、驻哈尔滨八木总领事、驻奉天林总领事、驻吉林石射总领事、驻间岛冈田总领事、驻庄荒川领事、驻安东米泽领事、驻齐齐哈尔清水领事、驻郑家屯大和久领事、驻满洲里丰原领事(代理)、驻长春田代领事。

附件 第一号

一、日本在满洲的铁路计划,从大正二年[1913年]的满蒙五路和大正七年的满蒙四路以来,主要是拟作为满铁的营养线修筑的。

鉴于最近的事实,满铁营养线计划的实现可能性甚微;相反,目前在满铁干线的东西两侧,出现了平行的中国方面两大竞争线:其一,位于满铁东部的吉海、奉海两线,两线相连并与京奉线联络;其二,位于满铁西部以京奉线的打山站为起点的打通线。该线经通辽—郑家屯线、郑家屯—洮南线,形成与洮昂线相连接的纵贯路线。其中吉海线还要向北延长;并据传闻打通线计划直接与洮南相连。不仅如此,中国方面还把满铁置诸度外,在本国铁路和借款铁路之间缔结了联络运输协定;并且为了谋求车辆的充实和统一,把从京汉、京绥、津浦、京奉以及其他各线扣留的车辆,分配到满铁借款线的四洮、洮昂、吉长、吉敦各线以及本国建设的铁路。为了把满铁集结的货物吸收到本国铁路,还拟定了汽车等其他计划。

总之,可以想像,中国方面是计划依靠这些竞争线,将满铁两侧的货物运往连山湾或营口,使满铁的势力范围仅限于两侧四五十英里的地区范围之内,以便逐渐置满铁于死地,最后达到收回满铁的目的。

不过,中国方面的上述企图的现实性如何,还要看上述两竞争线的发展和效率;特别是要看必须与上述两线连接的连山湾等能否竟成为与大连相颉颃的一个良港。从现在的势态来看,上述两竞争线能否立即达到预期的发展,值得怀疑。

此外,连山湾尽管具有输出入大港的基础,但所需大规模改筑经费并非易于筹措。无疑,我方绝对不必立即悲观;只是,中国方面既然已朝着上述目标有计划地进行,并且已着手输入日本以外的外资;如此等事态是绝对不容轻视的。

二、在上叙述了几年来频繁出现的中国方面侵犯我方地位的情况。因此,作为当前的措施,我方对构成上述两竞争线主干的打通、吉海两线,系违背明治三十八[1905年]关于满洲的日清交涉会议录中中国方面的声明应抗议其修筑;其次,关于奉海线与京奉线的联运,因违反城根线协议精神,将来对满铁的影响极大,应采取阻止态度。此外,对完成满铁西部竞争所必需的通辽—洮南线的实现,对吉海、吉长两线连接问题(如同意连接,结果就等于撤销对吉海线的抗议,同时使东部竞争线更加有力),亦采取阻止措施。

过去的经验证明,单纯的抗议,对事态的发展不仅不能带来任何积极结果,而且在对端正中国方面的态度上收效甚微。因此,日本关于满洲铁路的方针、态度,考虑到中国的收回国权运动,并基于缓和中国方面对我方的对满政策、对满铁活动的误解和反感的精神,现在必须在某种程度上加以改正。

三、据此,关于满洲的铁路,政府希望今后按以下方针进行。

(一)设法融洽同中国方面的感情,努力贯彻共存共荣的真谛,对于满铁的存在和经营是极其必要的。因此,现在应尽可能消除中国方面反对满铁的原因,亦即把满铁与中国之间的长期悬案,例如:(1)借款利息减轻问题;(2)签订借款合同问题以及核准借款本金问题;(3)缩小满铁的管理权问题;(4)吉长线委托经营的改废问题,等等,尽可能符合中国方面的希望,由满铁采取适当措施。

(二)关于借款铁路和承包铁路的修筑,目前切勿流露焦躁情绪。视满铁和中国政府之间具体协商情况,对敦化至会宁、长春至大赉(以上二线已有正式承包合同)、延吉至海林、吉林至五常、洮南至索伦(以上三线尚无正式承包合同)等五线,可按下述方针采取措施。

(1)尚未签订正式承包合同的三线,可全由中国自行修筑;对方如果希望,满铁可通过供应材料或其他方法予以援助。

(2)长大线的正式承包合同虽已签订,但从现状来看,使中国方面迅速履行合同希望甚少。因此,我方宜于保留权利的同时,援助地方上有力的中国人,促使中国作为自办铁路进行修筑。

(3)敦化、会宁线最刺激中国方面的神经,不仅难以迅速实现,而交涉的时机和方法,亦须极其慎重地加以考虑,自不待言。政府和满铁应共同不断探讨实现的时机和方法;一旦时机到来,首先应该力求只修筑敦化至老头沟的线路;对老头沟至国境间的线路,在目前只好保留权利。

(三)最后,竞争线的问题是最困难的问题,并且考虑中国方面的铁路计划是出于政治原因,政府或满铁宜根据下列方针采取相应措施。

(1)现在试看中国方面的铁路计划:交通部以及各省和其他方面计划修筑的满蒙铁路,三大干线,包括七十五线路,总长达11 280英里。不过,上述计划中,由于地形和其他原因,有的不能建设;有的重复而无需建设;有的完全没有作为铁路进行建设的价值;有的纯属谣传。总之,尽管很难承认其全部能够实现;但是,中国用本国资金修筑的铁路已达十一线,总延长约达一千英里。今后伴随葫芦岛筑港和其他港湾的竣工,估计还要建设与此相适应的铁路。其中如郑家屯至长春间、郑家屯至彰武间、洮南至哈尔滨间、通辽至洮南间、太平川至扶余间、开通至扶余间等铁路,对满铁几乎有致命的影响(究竟那些线对满铁是致命的,尚须满铁研究),因此,中国方面如果着手修建时,以与打通、吉海等线情况不同,必须采取一切手段阻止其进行。

(2)对满铁无致命影响的各线,可对中国方面的修筑,给予援助。

(3)一直成为问题的打通线和吉海线,在签订永久性的联运协定的条件下,可撤销抗议。

倘如中国拒绝签订协定,即采取手段阻止中国铁路的联运。

附件 第二号

一、日本由于日俄战争的结果从俄国继承了南满铁路,一意谋求改善,终于实现今日之繁荣。同时间,中国方面以受上述满铁繁荣的刺激中,自行着手修筑各种铁路;满铁曾对之供给资金和技术。然而,近来随着中国收回国权热潮的高涨,中国方面展开了以压迫满铁为目的的竞争线的建设。上述满铁借款等事宜,竟被利用于上述竞争线。也就是在目前南满铁路的东部有吉海、奉海两线相连,再与京奉线联络的竞争线;西部则有以京奉线的打虎山站为起点的打通线,经通辽—郑家屯线、郑家屯—洮南两线与洮昂线连成一体的竞争线。中国方面的计划,是利用此等竞争线将满铁两侧的货物输送到连山湾或营口,使满铁吸收货物的范围仅仅局限于其两侧四五十英里的地区内。可以想像,如此将逐渐置满铁于死地,结果达到收回满铁的目的。

二、铁路之类的企业,在某种程度上有必要对竞争线给予保证。在同一国家支配下的数线之间,各该政府对此是能够加以统制的;但满铁等具有国际性质的铁路,上述保证只有依据国际上的规定。日本于明治三十八年日清北京会议之际,要求中国方面发表不修建满铁竞争线或予以损害的声明,其原因即在于此。日本曾对构成上述两竞争线主干的打通、吉海两线的修筑,提出抗议;但中国方面却置之不理,终于修成。

本来日本对满洲经济开发抱有希望,并不落后于任何人。因而中国方面在该地区建设铁路,日本方面在原则上不持任何异议,只要中国方面提出希望,单独建设或与外国资本家共同建设,均将毫不踌躇地予以援助。关于上述打通,吉海两线等既成事实,只要满铁与上述各线之间能够签订永久性的联运协定,未尝不可撤销抗议;然而,现在中国方面的计划线以对满铁进行挑战为目的,一旦实现,无疑将给满铁以致命打击。对此等铁路,日本方面认为是有关满铁生存的问题,不得不采取一切手段加以阻止,乃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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