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北京出版社《现代综合机械设计手册上》第873页(654字)

原则上,在驾驶者左右视野44°以及向上43°、向下45°范围内,不应有阻碍物或其他容易引起心理不快的物体存在。

在行车中,驾驶者的视野受到前窗框、后窗框及门支柱等的遮挡,如图3.7-44所示。在前方,除受左右窗框的影响外,前引擎盖还会造成视觉的死角,如图3.7-45所示。图中O点为驾驶者视点;EZ为车辆的中心线;B、D为车前两端骨架;阴影区域为视线死角。视线死角的长度OY以不超过15m为宜。此外,驾驶坐位的高低与视野有着密切的关系。如图3.7-46所示,设计坐位高度的基本原则是:驶驾者向下能视见引擎盖两侧①,以便根据车体的侧线和路肩侧线作为导引方向的参考;能看见车前方②;能通视方向盘、仪表板及交通讯号指示标志等。

图3.7-44 视野的限制

图3.4-45 前方视野

图3.7-46 前方视野

行车中对车后方是通过车内和车外的后视镜进行观察的。图3.7-47所示是后方视野分析图。图中,A为前方视野区;B为侧方感觉区;C为视觉死角;D为内后视镜观察区;E为左外后视镜观察区。车内和车外后视镜可以配合使用,以掌握行车和倒车状况。

图3.7-47 后方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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