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山族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民族出版社《中国历代民族法律典籍》第804页(466字)

杨景素,字朴园,江南甘泉人,……十八年,授福建汀漳道。……调台湾道。釐定汉民垦种地,并生熟番界址。革游民为通译而不法者,代以熟番。又禁入山采木,借修造战船材料为名,累诸番。

(《清史稿卷三百三十七·列传第一百十四·杨景素》,第11053页)

(陈大受)疏言:“巡台御史巡南北二路,台湾、凤山、诸罗、彰化四县具厨传犒赏,往往滥准词讼。又于额设胥役外,俾奸民注籍,恃符生事。”上命自乾隆五年起,巡台御史均下部严议。又疏言:“台湾番民生业艰难,向汉民重息称贷。子女田产,每被盘折。请拨台谷二万石分贮诸罗、彰化、淡水诸县,视凤山例接济。其不愿借者听。”报可。台湾民、番杂处,土音非译不通。有奸民杀人贿通事,移坐番罪,疑之,再鞫,竟得白。或言海上有岛十四,为田万余亩,可开垦,前政以入告。大受以岛地久在禁令,一旦开禁,聚人既多,生奸尤易。设兵弹压,为费弥甚,利不敌害,辄奏罢之。

(《清史稿卷三百七·列传第九十四·陈大受》,第105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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