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民族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工作大事记1949-1983》第6页(982字)

8.13-21 中共中央主席胡耀邦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兴安盟、哲里木盟考察时指出:内蒙古有辽阔丰美的草原,要充分利用这个资源优势,把发展畜牧业提到更高的地位上来,放手大胆地实行专业承包责任制。 (《新闻稿》82.8.26.P.56-57)

9.1-12 中共十二次代表大会在京举行。九月一日,邓小平在开幕词中强调指出:我们一定要加强同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努力奋斗。胡耀邦在工作报告中指出:“进一步发展国内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一定要提高全党对民族问题的认识,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同时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教育全党努力完成党在民族工作中的任务。”九月六日,通过了新的党章。党章总纲规定党在民族工作方面的总任务是:维护和发展国内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积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文化。九月十日,大会选举了中央委员会和中央顾问委员会。王朝文(苗)、韦国清(壮)、乌兰夫(蒙古)、巴桑(女,藏)、布赫(蒙古)、司义·艾买提(维吾尔)、伍精华(彝)、杨静仁(回)、赵南起(朝鲜)、热地(藏)、铁木耳·达瓦买提(维吾尔)、覃应机(壮)、赛富鼎(维吾尔)、穆青(回)等当选为中央委员。九月十一日,大会选举了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和中央纪委。郎大忠(傣)、罗尚才(布依)、尹俊(白)、年得祥(回)、陈素芸(女,满)、格桑多杰(藏)、金宝生(瑶)、刘树生(回)、杨岭多吉(藏)、马思忠(回)、王越丰(黎)、巴图巴根(蒙古)、梁成业(壮)、贾那布尔(哈萨克)、黑伯理(回)、吴向必(苗)、杨正午(土家)等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王世英(蒙古)、文正一(朝鲜)、包玉山(蒙古)、多杰才让(藏)、李涛(满)、文力(回)、余达娃(壮)、阿木冬·尼牙孜(维吾尔)、曹达诺夫(维吾尔)等当选为中央纪委委员。九月十二日,十二届一次会议,选举了中央政治局。韦国清(壮)、乌兰夫(蒙古)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人民日报》82.9.2.②-③;9.8.①-⑤;9.9.①-③;9.12.①;9.13.①)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