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资金定额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湖北人民出版社《企业管理公式辞典》第255页(339字)

指为保证生产需要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包装物资金数额。

它是储备资金定额的组成部分。包装物按其来源不同,有外购和自制之分。外购包装物资金定额,可参照原材料或辅助材料资金定额制定;自制包装物资金定额,则应视同产品,分别纳入材料储备、在产品和产成品的资金定额。

包装物按其使用情况不同,可分为随产品销售一次使用和售后回收多次周转使用两种。

前者所占用资金已包括在成品资金定额内,不必另外计算;对于多次周转使用的包装物资金定额,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包装物周转一次平均日数,是指从包装物随产品发运起直到收回并经检查、修理后再使用前所需的平均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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