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法平均成本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湖北人民出版社《企业管理公式辞典》第287页(261字)

在汇总和研究各企业可比产品成本变动情况时,根据可比产品范围的不同,有两种不同的汇总和考核方法:工厂法和部门法。

部门法是以部门为范围来考虑可比产品的,而不以企业为范围来考虑。它以可比产品计算平均成本,在相互对比时,是用整个部门的平均成本来进行比较,而不是就企业基期和报告期单位成本进行比较。

因此,部门法平均成本是按照整个部门来进行计算的,其计算公式如下:

〔参〕工厂法平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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