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湖北人民出版社《禅宗词典》第261页(126字)
举出公案,其中已有应对之语,禅师另外再拟对语,称为“别语”。
是禅家说法的一种形式。《五灯会元》卷十,瑞鹿本先禅师:“大凡参学,未必学问话是参学,未必学拣话是参学,未必学代语是参学,未必学别语是参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