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笔记》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青年读书辞典》第5页(1009字)
【着者】:
列宁着。列宁(1870—1924),俄国人,马克思和恩格斯事业和学说的继承者,全世界无产阶级的领袖和导师。本书写于1895—1916年间,是列宁研读各种哲学着作时所写的摘要、札记、评语和短文的汇编。内容广泛涉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各种问题,重点探讨了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原理、体系等。列宁正面阐述了:第一,什么是辩证法。辩证法就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的学问,可以简要地把它概括为关于对立面统一的学说。辩证法与认识论、逻辑学三者是统一的,在马克思那里,《资本论》就是逻辑学、认识论和辩证法这三者的统一。指出从直观到抽象思维,从抽象思维到实践,这是认识客观实在亦即认识真理的辩证途径。而实践是检验人类认识的客观性的准绳。第二,关于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列宁分析了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并描述了这些规律的特征,阐明了对立统一规律在三大规律中的核心地位。明确指出事物的发生、发展是一个过程,要认识世界上一切事物自己的运动、自身的发展。即认识蓬勃的生活,就要把这些过程当作对立面的统一来认识。同时,列宁对黑格尔哲学所探讨的存在与虚无、有限与无限、对立与统一、质与量、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等一系列范畴都进行了阐发、转述,有些还作了新的界定。第三,关于辩证法体系的初步结构。列宁把辩证法分解为若干要素,但概括起来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客观辩证法,一是主观辩证法.关于前者.主要是肯定自然界自身的辩证法。它以承认客观世界的独立存在为前提,在此基础上,肯定自然事物的联系、发展、自身运动,指出事物自身是对立面的统,它们在运动中各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关于后者则是研究对事物本身辩证发展的认识过程,是一个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深化的无限过程,人只能通过这个认识过程,才能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第四,关于认识过程。列宁广泛地考察了思维与存在、感性与理性、归纳与演绎、真理与谬误、认识与实践、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等问题,在改造黑格尔有关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实践高于认识的原理。此外,列宁还在科学技术、心理学等与辩证法的关系等方面,在自然观、历史观方面,都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在笔记中,列宁对辩证法和认识论等方面的贡献,大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其中体现出的唯物主义战斗精神和无产阶级哲学的党性原则,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