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象观意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124页(776字)

中国古代文论中论象意关系的理论,由王弼提出。其《周易略例·明象》云:“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着。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志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得兔以忘蹄;筌者所以在,得鱼而忘筌也。”这段话论述意、象、言的关系问题。通常表达概念意义的是语言,但意和言的关系是间接的,被一个特殊的层次“象”分割。这种分割遂使原来以言尽意的僵化结构变成一个充满活力的系统,并突出了“象”的层次。王弼属《易》学中的义理派,其观点与汉世流行的“象数”派颇相径庭。他以为,“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象”存在的唯一必要性就是达意,如从的形象中生出刚健、雄壮、力量、运动等意义,观《易》者不能拘限于龙本身。王弼认为表意存在着两种媒介:一是语言文字,一是象。“言”是为了明象,“象”是为了明意。明意为何不以言去直接表达,而诉之于象的曲折途径,这就是问题的关键。以言表意则意无以得显,因为一用语言,即依概念;一依概念,即是“有封”,不能反映生命内在的有机性和丰富性。而同是媒介工具的“象”,却可以超越语言自身的局限性,以类通于生命的符号去呈示生命,符号自身构成了如E·卡西尔所说的“隐喻结构”,而不是“解说结构”。王弼的“象以言着”的观点,确立了语言在导入语言之外世界中的不可或缺的作用,确立了语言在消解自身“既澄明又遮蔽”的窘态中的特殊地位,通过语言所转换出的“象”避免了语言自身的“遮蔽”本性,而具有了呈示生命的功能。王弼的这一观点是魏晋言意之辨中的代表观点之一,对后代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它确切地总结了中国文化重“象”的内在根源,为艺术中的“立象尽意”和“象外之象”说提供了理论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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