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加强原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10页(412字)

根据实验审美心理学的研究,几种快乐的条件联合起来所产生的总的审美快乐或满意感会大于任何一种孤立的条件所引发的审美快乐或满意感,或者会超过由各个条件所分别引发的愉悦的总和。

审美加强原理中的快乐的条件既指审美对象所给定的特征,也包括审美主体自身的主观条件。就审美对象而言,单一的构成或刺激不仅不太可能唤起极度的审美快乐,而且其单个的作用也无法和联合中的单项条件的作用相提并论。换一句话说,在联合起来或得到综合的情况下,本来单一的条件由于相互辉映和相互强化而改变(甚至提升)了原先的质量,把音乐的旋律付诸相应的和声,那么由此合成的音乐效果获得了质的飞跃,从而可以唤起比旋律丰富无数倍的审美快乐。从审美主体本身的条件来说,感受功能的综合(如通感)所获取的审美快乐就远胜于单一的感受或单一的感受所加起来的总和,在这一意义上说,审美加强原理的充分实现有赖于艺术作品和接受者两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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