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军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军事史辞典》第927页(205字)
明末农民起义军的一支。
明崇祯十年(公元1637年)后,一部分活动于安徽、河南、湖北三省交界地区的起义军,形成了以老回回马守应、革里眼贺一龙、左金王贺锦、治世王刘希尧、争世王蔺养成五营联合作战的比较稳定的集团,史称革左五营。他们依托大别山脉进行活动。崇祯十四年与张献忠联合,攻取六安、霍丘、无为(今均属安徽)、庐州(今安徽合肥)等州县。次年,北上河南归李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