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军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军事史辞典》第1069页(133字)
中国人民解放军对待俘虏敌军官兵的政策。
要求对放下武器的敌军官兵,实行宽待政策,不杀不辱,不没收私人财物,受伤者给予治疗,妥善处理死亡战俘的遗体和遗物。俘虏的释放和遣送,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最高级领导机关的决定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