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福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797页(699字)
中法战争中的抗法英雄。
广东钦州(今广东钦县)人。一名义,字渊亭。佣工出身。
1857年(咸丰七年),约乡人6人参加广西天地会起义。
1865年率领200余人加入农民武装吴忠亚部,在安德北帝庙前树立七星黑旗,举行祭旗仪式。从此,刘部称为黑旗军。
1867年受清军追剿,流亡至中越边境保胜(今老街),黑旗军势力逐渐扩充到2000多人。1873年,法国攻陷河内,刘应越南政府邀请领兵抗法,法军大败,刘下令追击,斩敌数百名,缴获枪械数百,先锋吴凤典还一刀斩下法军头目安邺头颅。法军退出北圻(今北越)。越王封刘为三宣(兴化、山西、宣光)副提督。
1882年,法军再陷河内,越王又要求黑旗军驰援。1883年5月19日在河内城西纸桥又击毙法兵2000余人,并击毙法军统帅李维业等。
1883年底,中法战争爆发,黑旗军在越南山西地区又毙敌200余人;后又配合冯子材与越军取得临洮大捷,收复州县10多座。1885年中法战争结束。
清政府令其率部3000余人撤回云南。1886年授为广东南澳镇总兵,兵力裁为300余人。
1894年中日战争爆发,奉命前往台湾协同办理防务。9月到达台南,扩充兵力8营。而清政府却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割让日本。刘永福亲自发炮轰击企图登陆接管台南的日舰。
台湾军民推刘为抗日军统帅,在新竹、大甲溪、台中、彰化、嘉义等地予以日军沉重打击。后因日军海陆夹击,刘无力抵抗,遂亲在安平炮台发炮歼敌数十人后,匿乘英船厘7号内渡厦门。1896年,重振黑旗军,驻守钦州边境。1902年,署广东碣石镇总兵,1907年卸任。
辛亥革命后出任全粤民团总长,旋即辞职回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