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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波轮船股份总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431页(484字)

中国成立后最早的中外合资企业之一。1951年6月成立,总公司原设天津,1962年移至上海,分公司设在波兰港口格丁尼亚市。50年代初期,中波海员并肩战斗,经历了艰难岁月。那时,为了对付美蒋的侵袭,船队只悬挂波兰旗帜,但在海上行驶仍不时遭受美蒋干扰。十年动乱时期,中方经理被造反派“夺权”,业务骨干被迫“靠边站”,公司中的波兰同志坚守岗位,主动承担了中方同志的工作,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80年代初,波兰国内局势动荡,中方同志主动分担了波兰同志的工作。30年来,中波双方风雨同舟,共同排除了来自各方的干扰,为发展两国经济贸易,为促进各自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贡献。近年来,中波轮船公司在国际航运界信誉不断提高,货运量不断增加,盈利逐年提高,1983年的盈利额已达1100万瑞士法郎。至1985年底,公司拥有23艘现代化程度较高的万吨级货轮,达到34.5072万载重吨。经营中国、朝鲜、日本及东南亚各港与波兰、西欧、黑海、地中海、波罗的海各港间航线上的海上直达及中转货运、客运业务,并开有中国至北欧的正规班轮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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