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领事条约
书籍:中外关系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222页(265字)
中美两国为调整和加强两国领事关系,促进两国友好合作,以利于保护两国国家利益和两国国民的权利和利益,于1980年9月17日在华盛顿签订本条约。
条约共计42条,规定双方应给予领事官员以适当保护,领事馆馆舍档案及公务函电不得侵犯,领事馆成员及其家属在接受国享有司法豁免权,并对动产、不动产的免税及关税和海关检查的免除、领事官员的职务等作了具体的规定。条约规定,除非缔约一方在6个月以前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要求终止本条约外,本条约应继续有效。
签约之中方代表为薄一波副总理,美方代表为卡特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