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峇峇——惹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345页(378字)

华人与来人的混血人种。

明正统五年(1440年),第一批华人男子来到马六甲后,陆续与马来亚女子结婚,所生男孩叫做“峇峇”,所生女孩叫做“惹娘”。当时在马来亚的华人约定成俗,“峇峇”只能与“惹娘”结婚,不能与马来女子结婚,以保持华人文化传统。

后因到南洋谋生的华人增多,“峇峇”与“惹娘”多愿与后来迁往马来亚的华人通婚,故“峇峇”人仍保留较多的中国文化习俗,如拜祖先、结婚仪式与其他一些中国传统的礼节等。

“峇峇”人所用的家具、餐具亦多为中国形式。

但由于长达500多年与马来人生活相处,“峇峇”人也受到马来人的某些文化影响,如男性嫁到女家、以马来食物为主、用手吃饭等,在语言上也使用一种受有福建话影响的马来语。西方侵入马来半岛后,又受有西方文化的影响。

1984年,马六甲已成立峇峇-惹娘博物馆,以保留其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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