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访问苏、匈、波
书籍:中外关系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411页(542字)
1956年2月苏共召开二十大和10-12月波匈事件后的1957年1月7日至17日,周恩来总理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访问苏联、匈牙利、波兰3国。
1月7日至8日在莫斯科曾与民主德国代表团就国际局势和进一步发展两国友好关系交换了意见,并发表了联合公报。1月10日,匈、中、苏3国和政府代表团在莫斯科就扩大和巩固各国共产党、工人党之间的接触,进一步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和全面合作问题,以及当前国际形势的一些重要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发表了会谈公报。1月11日至16日,周恩来在波兰进行友好访问,两国政府代表团会谈后发表了联合声明,认为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应建立在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原则上,建立在思想和目标一致上,建立在尊重主权、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的原则上。这个声明的内容,第一次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上,提出了不完全与过去相同的新主张,因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月16日,中国政府代表团到达布达佩斯,同匈牙利政府领导人卡达尔等进行了会谈,并发表了联合声明。在此以前的1956年11月,匈牙利事件平息,匈工农革命政府成立,卡达尔出任匈社会主义工人党第一书记与政府总理时,周恩来曾代表中国政府赠给3000万卢布的物资与现金,以支持匈牙利的经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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