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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和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589页(510字)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帝国主义战胜国重新瓜分世界的分赃和反苏会议。

1919年1月18日至6月28日,英、美、法、日、意等27国在法国首都巴黎近郊的凡尔赛宫举行“和平会议”,因中国在大战中曾参加协约国方面作战,得以战胜国资格出席会议,但帝国主义国家仍把中国看作殖民地。此会由美、英、法3国主持,签订了《凡尔赛条约》,通过了《国联盟约》,还秘密制定了武装推翻苏维埃政权、瓜分苏联领土的计划。中国政府代表在“和会”上提出要求:(1)取消列强在华特权的希望条件7条,包括放弃势力范围、撤退外国军警、撤消外国邮政电报机构、取消领事裁判权、归还租借地、归还租界、关税自主等;(2)取消日本帝国主义和袁世凯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二十一条”;(3)归还在大战期间被日本夺去的德国在山东的各种特权。但是前两项内容被列强认为不在“和会”讨论的范围之内,予以否决。

第三项内容虽经讨论,但英、法、意、美等皆支持日本,《和约》规定把德国强占山东的领土、铁路、矿山及其他一切特权都归日本继承。和会的无理决定,极大地震怒了中国人民,同年5月4日,北京大学学生在天安门集会,掀起了反帝爱国的“五四”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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