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外关系史辞典

宋庆龄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937页(929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名誉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前副委员长。

1893年1月27日生于上海,祖籍广东省海南岛文昌县。童年在上海度过,1908-1913年,就读于美国佐治亚州梅肯的卫理公会威斯理安女子大学。早年追随孙中山先生,致力于民主革命事业,1915年与孙中山结婚。

1925年孙中山逝世后,她是革命的新三民主义的坚决悍卫者和继承者。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时,被推为革命委员会主席团成员。不久为寻求中国革命胜利道路前赴苏联,后又到欧洲,此时她积极参加国际反帝斗争。

1927年、1929年两次被选为世界反帝同盟大会名誉主席,其后又成为世界反法西斯委员会主要领导人之一。1931年回国。1932年12月与鲁迅等人组织“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反对蒋介石的法西斯屠杀,呼吁停止内战。1938年发起组织“保卫中国同盟”,致力于战时医药工作和儿童保育工作。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回到上海,组织了中国福利基金会(后改名中国福利会),继续支持进步组织和民主力量。1948年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在香港成立,宋庆龄应邀担任名誉主席。

新中国成立时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1950年11月在第二届世界保卫和平大会上被选为世界保卫和平委员会执行局委员。1951年9月18日,接受“加强国际和平”斯大林国际奖金。

1952年3月与郭沫若等人发起召开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并被选为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联络委员会主席。

同年出席了世界人民和平大会。1954年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1956-1958年访问印度、缅甸、巴基斯坦、印尼。1957年随毛泽东参加在莫斯科举行的各国共产党代表会议。

1964年访问锡兰。1959年、1965年再次当选为国家副主席,1975年、1978年再次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长期主持中国救济总会、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1981年5月15日被接收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同年5月18日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称号。在国际活动中,为反对侵略,保卫世界和平,增进各国人民的了解和友好交往,进行了艰苦卓绝和富有成果的斗争,受到中外各方人士的广泛崇敬,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女性。

上一篇:何振梁 下一篇:陈毅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