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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

出处:按学科分类—军事 湖北人民出版社《孙子兵法辞典》第17页(5275字)

(释文〕 为了探求战争的胜败,可以从以下七个方面来分析比较,哪一方的国君比较贤明?哪一方的将帅比较有才能?哪一方占据比较有利的天时地利条件?哪一方的法令能切实贯彻执行?哪一方拥有较锐利齐备的兵器?哪一方的士卒训练有素?哪一方赏罚严明?我们根据以上分析比较,就可以判明战争双方谁胜谁负了。

校:通“较”,比较。计:指“主孰有道”以下七种决定战争胜败的条件。索:寻求、探讨。上:指国君、君主。

孰:谁,这里指哪一方。兵众:各种兵器;一说指三军将士。

〔例1〕 越王勾践经过“十年生聚”,使越国逐渐富强起来,因而打算出兵攻打吴国,就问大夫文种:“我想讨伐吴国,可以吗?”文种回答说:“可以。大王若想知道我们是否令行禁止,赏罚分明,怎么不焚烧宫室,来试一试民众的情绪呢?”于是,勾践派人放火焚烧宫室,同时下命令说:“在救火中死亡的人,可以同与敌人战斗而死一样受赏;参加救火而幸免于死的人,可以同打败敌人一样受赏;不参加救火的人,就要同投降敌人一样治罪。

”因此,人们都用防火的东西涂在身上,或者披着湿透的衣服,奔赴火场,奋力扑火,总起来大约有6千人。勾践从这件事看出进攻吴国具有必胜的形势,因而大举出征,以重赏酷罚来鼓舞士气,很快就攻破了吴国。

〔例2〕 后梁贞明二年(公元916年)二月,梁将刘鄩在莘县(今山东莘县)战败,收集余众退保滑州(治所今河南滑县)。匡国节度使王耘此时率军屯河上,便秘密奏请梁帝发关西兵袭取晋阳,梁帝准奏。

于是,发河中、陕州、同华诸镇兵共三万多人,出阳地关(今山西省灵石县西南),突至晋阳(今山西太原)城下,急攻晋阳。此时,晋阳守军无备,监军张承业面对梁兵大惧,急发诸司匠人和市人乘城守备。晋阳险情叠出,危在旦夕。此时,代北故将安金全闲居晋阳,见晋阳将破,便往见张承业说:“晋阳为国家根本之地,如果失陷,则大事去矣。我虽老弱多病,仍以家国为忧,请以库中兵杖相授,为公杀敌。”张承业非常高兴,随即授之以甲杖。

安金全召集子弟及故将家人,共得数百人,夜出北门,袭击梁兵于城内。梁兵遭此突袭,稍向后退。此时,昭义节度使李嗣昭闻知晋阳被围,立即派其牙将石君立率骑兵五百驰援。石君立朝发上党(今山西长治市),夕至晋阳。梁兵扼守汾河桥,为石君立所破,直指城下,大呼道:“昭义大军来到了!”晋阳守军闻之大振,遂开城门,迎其入城。当天夜里,石君立、安金全等分兵出城袭击梁兵,杀伤梁兵无数。

第二天,梁将王耘得知晋援军已到,便引兵大掠而退。晋阳之围遂解。安金全、石君立于晋阳危难之际果断处置,使晋阳转危为安。

而晋王李存勗却以为策非已出,对石君立、安金全不予任何奖赏。

史称李存勗矜伐而有功者不赏,是其能取天下而不能守天下的原因。

〔例3〕 后唐李存勗同光元年(公元923年)八月,梁、唐对峙已到了白热化程度。

后梁帝朱瑱决意部署大军北进,企图收复沿河要地并进军河北。梁将段凝认为魏州(治所信都,即今河北冀县)正面河水泛滥,唐军无法由此南进,于是便率军五万人自高陵津渡河,剽掠澶州各县,进至顿丘(在今河南浚县北)。

唐帝李存瑱引兵屯朝城(治所在今山东莘县西南朝城镇),段凝则挥师进至临河(治所在今河南浚县东北)之南,与唐军相持。此时,梁右先锋指挥使康延孝率百余骑降唐,唐帝李存勗赐以锦袍玉带,并任其为南面诏讨都指挥使,领博州刺史。李存勗向其询问后梁情况,康延孝说:“梁朝地不为狭,兵不为少,然而考察其行事,最终必然灭亡。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主上暗懦,赵(严)张(汉杰)兄弟擅权,内结朋党,外纳货贿,做官之高下,唯视行贿之多少。

不择才德,不校勋劳。段凝无智无勇,自将兵以来,专事聚敛,以奉权贵。梁主每出一军,不能专任将帅,常派近臣随军监视,进止可否,动为所制。”康延孝还就其所知,讲述了梁欲大举北进的计划。

并建议说:“梁兵聚则不少,分则不多。陛下宜养勇蓄力以待其分兵,然后率精骑五千自郓州(治所昌须,即今山东东平县)直抵大梁(今河南开封,时为后梁国都),擒其伪主朱瑱,旬月之间,天下即可大定。”李存勗听后十分高兴,遂起迂道灭梁之念。九月,传闻卢文进、王郁欲待草枯冰合引契丹兵入寇,梁人亦欲大举数道北进,李存勗初衷动摇,便召诸将会议。

宣徽使李绍宏认为,郓州孤远难守,不如拿此城与梁换取卫州(治所在今河南卫辉市)和黎阳(治所在今河南浚县东北),并与其约和,以河为界,休兵息民,待财力稍集,再图后举。李存勗听后不悦,说:“如此我们将死无葬身之地。”于是便令诸将退下,独召郭崇韬问计,郭崇韬说:“陛下不栉沐、不解甲十五余年,志在雪国家之耻。今已正尊号(指称帝),河北士庶,日望升平;始得郓州尺寸之地,不能守而弃之,何谈收复中原?臣担心将士解体,将来食尽众散,虽划河为界,谁为陛下守之?臣曾向康延孝细问河南之事,度已料敌,日夜思考,成败之机,决在今岁。

如今梁主把精兵悉数授予段凝,据我南界,又决河自固(指决黄河之水围郓州),以为我短期内难以渡河,恃此不复为备。又使王彦章侵逼我郓州,希冀城内有奸人动摇,变生于内。

段凝本非将才,不能临机决断,不足畏惧。降者都说大梁空虚,陛下若留兵守魏州,固保杨刘(在今山东东阿县东北古黄河南岸),亲率精兵与郓州合势,长驱入汴(即今开封);敌城中既空,必望风自溃,假若伪主朱瑱北面称降,诸将亦自然随降。

如果不然,今秋谷不登,军粮将尽,若陛下不能决断,大功何由可成?谚曰:‘当道筑室,三年不成’。帝王应运必有天命,关键在陛下临机处断。

”李存勗终于采纳了郭崇韬和康延孝的作战方略,结果,一个月时间即攻占大梁,后梁遂灭。

〔例4〕 宋高宗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八月,金将完颜昌与宗弼在淮东声言,秋高时节将南下攻宋。

南宋大将张浚为分挠敌势,召诸将商议出师北伐。

威武大将军、宣州观察使曲端说:“平原广野,敌便于冲突,我军则未尝习战。且金人新造之势,难与争锋。宜厉兵秣马,固守疆土,十年后乃可议战。

”张浚颇有疑虑。后来又派张彬专程赴渭州(治所襄武县,今甘肃陇西县东南)见曲端,说:“您时常忧虑诸路兵不得会合,以及辎重财物不足以供事。如今张公(指张浚)奉诏而来,兵合财备,金将洛索孤军深入我境,我合诸路大军,攻击金军没有什么困难。今失而不击,如果待后尼玛哈同洛索合兵而来,将如何处置呢?”曲端回答说:“不然。

按兵法宜先较彼己,必须先分析我不可胜与敌之可胜的条件。如今敌人可胜的根据亦只有洛索孤军深入一事;然而,敌兵技之习,战士之锐,分合之熟,无异前日。

我不可胜的根据也只有合五路之兵一事;然而,将帅移易,士不素练,将士未尝相识,所以迎敌之军亦未见有大异于前日。万一轻举,稍不如意,虽有智者,恐也无以善其后。”他还说:金军南侵,“因粮于我,去来自如,而我自救不暇,所以是我尝为客,彼尝为主”。所以,我应该“精练士卒,按兵据险,使我常有不可胜之势,然后徐出偏师,必有所获。”他又说:“现在敌人所占据的关中陆海之地,春不得耕,秋不得获,则必取粮于河东,这样则是我为主,彼为客,不一二年,必自困毙,我乘此发兵,可一举而灭。”这一富有战略远见的主张未被切实贯彻。

〔例5〕 元顺帝至正十六年(公元1356年)三月,明太祖朱元璋攻占金陵(今江苏南京市)后,欲发兵攻取镇江,因为担心诸将不能约束士兵,造成百姓祸害,于是召集诸将,列举他们平常骄纵军士的过失,准备以法处置,由于李善长说情,才予以赦免。然后,朱元璋任命徐达为大将,领兵沿长江东下,并告诫说:“我自起兵以来,从未妄杀无辜。现在你们要体谅我的苦心,严管部下,攻克城镇后,不要焚掠杀戮。如果有人违犯,就要处以军法,你们纵容军士也定罚不赦。

”徐达攻克镇江后,号令严肃,城中安然。之后再攻金坮、丹阳,百姓争相开门拥纳。

〔例6〕 明嘉靖三十八年(公元1559年),管辖宁波、绍兴、台州(治所在今浙江临海县)三府军务的参将戚继光,痛感明军多市井之徒,有利则进,无利则退,狡惰成性,旧习难改,不堪训练的腐败之状,在浙江总督胡宗宪的支持下,从义乌、永康等地招募了四千多名具有爱国思想的矿工和农民组成新军,进行了严格的教育和训练:一是重新进行军队编组,以十二人为一队,四队为一哨,四哨为一官,四官为一总,每总约八百人,总设把总,官设哨官,哨设哨长,队设队长。二是进行养兵保民教育,使每位士兵都懂得军队的职责在于保卫人民,维护治安,鼓励大家遵守军法,不扰害百姓,英勇杀敌。

三是让士兵反复演练各种兵器的使用方法,使每位士兵都学到符合实战的真武艺,丢掉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

四是根据江浙的地理环境和倭寇侵扰的特点,创制了鸳鸯阵、两仪阵、三才阵和小三才阵等各种长短兵器迭用,攻防结合,易于变化的实用阵法。五是严格执行军纪,严禁砍伐树木、毁坏田地、烧毁房屋、奸淫掳掠和杀害战俘,做到赏不避仇,罚不避亲。为便于士兵熟记军纪,他还用通俗易懂的文字把各种号令印发全军,亲自教授,并要求军官在事事处处身先士卒,发挥带头作用,与士兵共同生活,打成一片,以求军队与老百姓相互体贴,万众一条心。

经过戚继光的严格训练,这支军队很快成为一支进退有序,攻防兼备的劲旅,并在后来的抗倭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例7〕 明崇祯四年(公元1631年),清太宗皇太极鉴于自己刚刚即位,国家权力分散在宗室贵族手中,这些人有的玩忽职守,有的违法妄为,甚至有的还敢于向他进行挑战。

为了树立自己的威信,统一全国的号令,他制定公布了一些法律。他说:“国家立法,皇戚贵族均在约束之列,应该酌情处罚以示惩儆。凡是诸贝勒审理案件错判人死罪的,罚银六百两;错判人杖罪、赎罪及不奉谕旨私自派人与外国交易的,或者玩忽职守,或者擅取民间财物、马匹的,或者将本旗女子不经批准低价收纳在家的,一律罚银子二百两。”他还规定了对临阵败走的严厉处罚措施。

但诸王贝勒过惯了散漫的部落生活,而且握有很大的权力,常常藐视法制,任意妄为。明崇祯十年(公元1637年)六月,皇太极借总结朝鲜战争经验教训之机,命司法部门对亲王以下,诸将以上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查处理。经过刑部审议,认定自亲王代善以下六十四人犯有私携无甲之人冒名从军、纵容士兵抢掠、私娶降民妇女、不听从军令擅自行动、私匿缴获的战利品、战斗中畏缩不前致使士兵损伤等罪,并分别过失轻重,判处死刑二十四人,撤职十三人,鞭刑五人,罚银二十二人。

这些人中,皇太极的儿子、哥哥、弟弟、侄儿、驸马等皇亲国戚约占四分之一,将官一级占三分之一。

因代善爵位最高,刑部给予革去亲王爵位,罚银一千两的严厉处分。其他如罗武英郡王阿济格、多罗贝勒豪格、固山贝子篇古、和托等一班宗室勋戚也分别给予革除爵位、罚银等处分。

为笼络人心,使这些人为自己出力,皇太极又对这些人中的大多数给以从宽处理,原判死刑的二十四人赦免了十九人,处以罚银的也逐一减少了数目。代善等诸王贝勒也免去革去爵位的处分。

皇太极这一举措恩威并重,使诸王贝勒以及群臣莫不心悦诚服。

自此以后,无论平时还是战中,皇亲国戚、权臣勋贵均能严守法纪不敢有犯。

〔例8〕 1948年1月27日中共中央军委确定,由粟裕带领华东野战军一、四、六三个纵队,组成第一兵团,经过整训和作好准备后,渡长江南进,到湖南、江西省机动作战,尔后跃进到闽浙赣边,开创解放区。为此,一、四、六纵队北渡黄河,到达濮阳地区进行休息整训,同时,积极作渡江准备。粟裕认真分析了敌我力量对比情况,对如何贯彻中央军委的战略意图作了反复考虑和认真研究,主要是权衡分兵渡江作战有利,还是集中兵力在中原作战有利。他考虑到,改变中原战局,发展战略进攻,关键是多打几个大歼灭战,大量歼灭敌人。

三个纵队渡过长江,虽然可以调动部分敌人回防江南,但估计敌人在中原战场的四个主力军(师)不会调走,因为敌人要靠这些主力来支撑中原防线,护卫南京、武汉。我三个纵队在江南,因兵力不多,打大歼灭战是做不到的,且转战数省,行程几千里,敌人对我围追堵截,兵力补充和伤员安置都有困难,部队减员会达到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这三个纵队暂时不过江,留在中原战场,打大歼灭战的有利条件很多,而以渡江南征可能减员的代价,在江北可以歼敌三至五个整编旅。粟裕权衡再三,毅然把自己的想法于4月18日报告给中央军委。

中央军委接到报告后十分重视,立即要陈毅和粟裕一起到中央当面汇报。陈、粟迅即到达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尔后到阜平县城南庄。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任弼时等听了汇报,并进行了研究,批准了这一意见,作出了三个纵队暂不过江、集中兵力在中原黄淮地区打大歼灭战的最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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