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中国丝绸之路辞典》第626页(183字)

东经102°26′~103°04′、北纬35°45′~36°26′。位于青海省东部,与甘肃省邻界。汉置浩门县、支县,西晋为浩门县、左南县,隋设九吾县,1929年设民和县。1985年改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现有人口32万,民族有汉、回、土、藏族。北有湟水,南有黄河。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名胜古迹有厂塬遗址、汉代烽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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