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二年(公元1489年)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中国丝绸之路辞典》第1027页(756字)

哈密旧部绰卜都等率众攻牙兰,杀其弟,夺其叛臣者盼卜人畜以归。事闻,进秩加赏。

明史·西域一·哈密一》

冬,十月,罕慎之遘难也,其弟奄克孛剌帅部众逃之边方。阿黑麻去哈密,只留六十人佐牙兰。阿木郎觇其单弱,请边臣调赤斤、罕东兵,夜袭破其城,牙兰遁去,斩获甚众。时阿黑麻桀傲甚,贡使至,中朝仍善待之,益轻中国,以为易与。会复遣使来贡,礼官议拘留使臣,却其贡物,敕令悔罪,阿黑麻稍惧。

《明纪·孝宗纪一》

十一月,撒儿罕由广东贡狮子、鹦鹉等物,礼部尚书耿裕等言:“南海非西域贡道,请却勿受。”礼科给事中韩鼎等亦言:“狰狞之兽,狎玩非宜。且骚扰道路,供费不资,不可受。”从之。

《明纪·孝宗纪一》

十二月,赛马尔堪(旧称撤马儿罕)由广东贡狮子、鹦鹉等物。礼部尚书耿裕等言,“南海非西域贡道,请却勿受。”礼科给事中韩鼎亦言:“狰狞之兽,狎玩非宜。且骚扰道路,供费不资,不可受。”从之。

《明会要·礼十》

(撒马儿罕)其使由满剌加至广东,贡狮子、鹦鹉诸物,守臣以闻。礼官耿裕等言:“南海非西域贡道,请却之。”礼科给事中韩鼎等亦言:“狰狞之兽,狎玩非宜。且骚扰道路,供费不赀,不可受。”帝曰:“珍禽奇兽,朕不受献,况来非正道,其即却还。守臣违制宜罪,姑贷之。”礼官又言:“海道固不可开,然不宜绝之已甚,请薄犒其使,量以绮帛赐其王。”制可。

《明史·西域四·撤马儿罕》

是年,土鲁番入贡。撒马儿罕贡狮子、鹦鹉,却之。

《明史·孝宗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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