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凭证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42页(333字)
又称“小保单”。是指内容和格式简化了的保险单。保险人向投保人出具保险凭证,是为了简化订立保险合同的单证手续。保险凭证不列明具体的保险条款,只记载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的主要保险内容。保险凭证所记载的内容,虽非保险合同的全部内容,但是却和保险单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保险凭证未列明的内容,以相应的保险单记载的内容为准,保险凭证记载的内容和相应的保险单列明的内容发生抵触时,以保险凭证的记载为准。保险人向投保人出具保险凭证的,不再签发保险单。各保险公司在承保货物运输保险时,普遍使用保险凭证。保险公司使用保险凭证开展保险业务,形式简单,灵活方便,有助于提高保险营业的效率。其他类型的保险,例如,简易人身保险,也可使用保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