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企职工教育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454页(276字)
1992年1月3日,农业部发布《乡镇企业职工教育规定》。《规定》由总则、企业职工教育的内容与任务、企业职工教育的基地与经费、企业职工教育的管理与监督、奖励和惩罚、附则等6章29条组成。《规定》要求,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规定,积极筹集培训经费,逐年增加教育培训投入;企业应逐步增加职工教育投入,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基金;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取的管理费,可适当用于教育培训。《规定》决定,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企业职工教育和培训,并与有关部门协调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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