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1994年品种授权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12页(204字)
澳大利亚1994年《作物育种者权益法》规定,本法执行基础是节约高效原则。如所申请的品种符合要求,就可以授予作物育种者保护权,而且不必再寻求专利局的认定或支持。申请程序建立在品种测试基础上的。就是说,申请者有责任组织或进行对比区试验,以确认其独特性、一致性、稳定性。在某些时候,来自其他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国的区域数据可以替代在澳在利亚进行的区试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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